2021年庄行学校“市园丁奖”和“区园丁奖”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奖基〔2021〕第06号)和奉贤区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21年“市园丁奖、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我校“市园丁奖”和“区园丁奖”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奖励名额
学校在局下达的园丁奖指标内推荐获奖人选,明确推荐的奖项(市、区园丁奖)。我校“奉贤区园丁奖”推荐名额2名(含“上海市园丁奖”1名)。
二、评选范围与对象
“上海市园丁奖”、“奉贤区园丁奖”评选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和“奉贤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上海市园丁奖”和“奉贤区园丁奖”获得者,必须认真执行教育部、市教委“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秉承“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实施绿色评价,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方面有显著成绩,有区级及以上获奖;
2.教学工作中,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发展,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有区级及以上获奖;
3.教育科研中,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以科研促进教学,在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育技术应用、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并积极推广运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率作出显著成绩,有区级及以上获奖;
4.教育管理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环境建设、服务师生等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在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科学提升和内涵发展上有突出成绩,有区级及以上获奖。
三、评选原则、办法和奖励形式
评选坚持标准,按照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不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1、组织教职工学习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及《2021年庄行学校“市园丁奖”和“区园丁奖”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增强透明度,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采取领导提名、组推和群众互荐的方法进行推荐。
3、学校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政班子集体讨论确定初步候选人,公布候选人事迹,进一步听取意见,提交教代会进行等额民主评议(得票数不低于出席代表数的2/3),确定学校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征求意见。
4、对通过公示的,由学校将拟推荐人选排序并说明推荐的奖项名称,然后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5、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由区教育基金会给予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通过评选引导教师挖掘身边的闪光点,引导教师爱生敬业,为人师表。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组长:丁卫莲、仇苗苗
组员:冯伟、沈红辉、何强、黄玲巧、何群花、周德辉、张建良、沈维艳、冯梅、范爱佳
2、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3、评选奖励工作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中青年教师倾斜。特别要注重表彰在落实课程教材改革任务,实施素质教育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教育教学取得明显成效的优秀教师。
五、日程安排
5月21日 党政班子研究讨论制订评选工作方案;
5月24日 召开教职工会议,宣传布置评选工作。
5月24日--5月25日 各组室推荐2名候选人(1名组内,1名组外)。
5月26日 召开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党政班子会议,确定初步候选人。
5月27日--5月31日 公布初步候选人及事迹。
5月31日 召开教代会,产生正式候选人。
5月31日--6月3日 正式候选人名单公示。
6月4日 上报材料。
奉贤区庄行学校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