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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学年第二学期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8 10:38:33   来源:庄行学校



2017学年第二学期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市户籍学生)

转学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基[2012]6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中小学生学籍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85号)要求规定,现对2017学年学期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市户籍学生转学如下要求。

转学对象

本市户籍学生

二、转出

(一)受理时间、地点

时间: 2018年1月18日125 (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

地点:  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二)、转出本区流程

学生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打印《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若学生转入学校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盖章备案)。

转入

(一)受理时间、地点

转入四团镇、海湾镇、海湾旅游区、金汇镇、柘林镇、庄行镇、青村镇,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到镇指定点办理转学手续,其余街镇的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镇(社区)、部门

受理地点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四团镇

四团镇教管办   (川南奉公路8123号2号楼2楼  )

2018222

(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

67530843

海湾镇

镇文化活动中心三楼(海湾镇星中路45号302室)

57503305

海湾旅游区

海湾旅游区海佳璐18号 2楼会议室

57127362

金汇镇

金汇镇教管办 (金汇镇齐贤社区四美路19号)

57480160

柘林镇

柘林镇教管办

(柘林镇政府257室)

57442451

庄行镇

庄行镇教管办

(庄良路1051号)

57462511

青村镇

青村镇政府教管办

(南奉公路2815号)

57567063

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南桥镇南桥路446号(人民桥附近)

221日-223

(上午8:30-11:00  

下午: 1:00-4:00)

57418711   57412726

(二)转入申请材料

1.户口簿、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家庭住址页、学生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产证复印有产证号页和产权人、地址页);如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正规的户籍证明;如父母为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孩子抚养权判决书(抚养权必须是再婚夫妻一方)。 

2.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以下简称《转学信息表》),转学信息表必须由本市中小学学籍系统中下拉的表格为准(区内转学一式三份,外区、外省转入一式四份);若学生暂无全国学籍号的,必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全国学籍号书面证明;

 3.学生成长记录册。 

(三)转入流程 

学生家长持转学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本区转学受理部门申请,转入学校确认学生转入资格后在本市中小学学籍系统中发起跨省转学/就学申请,完成跨省转学/就学流程。学生完成跨省转入后,本市转入学校打印转入流程作为备案归档。 

转入流程图:

四、注意事项 

1、各学段(五年级、九年级)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2、遵循“籍随人走,一生一籍”原则,学校不得接受无学籍、无转学材料的学生。学校不得无故拒绝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转出。

3、同一镇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

4、转入学校空余学位,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五、咨询电话 

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中心服务电话:962066

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咨询电话57418711   57412726   

奉贤区教育局基教科咨询电话37597052  37597023  37597021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1815http://zhxx.fxedu.cn/wcm.files/upload/CMSzhxx/201801/2018010810480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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