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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年庄行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方案

发布日期:2025-06-11 16:49:38   来源:庄行学校


2024学年庄行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2024学年奉贤区教师师德考核的通知》要求,落实《奉贤区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本区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素质,学校决定开展2024学年奉贤区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教师、教辅人员。

二、考核内容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紧扣《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重点考核教师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规范从教、言行雅正、为人师表等方面的师德表现。

三、考核程序

学校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

1、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长:仇苗苗,副组长:沈红辉,组员:何群花、周德辉、冯伟、钱华、吴琼、黄玲巧、沈维艳、王琼、冯梅。

2、由教师填写《上海市奉贤区师德专项考核表》,对学年度个人师德表现、奖惩情况等自我评价。

3、教师自评、组评、行政评、学生(家长)评价。

4、结合(程序3)汇总结果,以及平时表现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党政核评。

5、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核评结果、并确定被考核人等次。

6、向被考核人反馈综合评议结果。确定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要向教师说明理由。考核结果须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考核结果告知之日起五日内向各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申请复核的,学校不予受理。(要将考评结果与教师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密切挂钩。对师德表现欠佳的教师应及时进行劝诫,劝诫无效者停止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直到调离教师岗位或取消其任教资格。)

7、统计、汇总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宣传科审定。

四、考核等次与优秀比例

师德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师德考核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优秀、良好比例总计不超过70%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师德考核优秀

(1)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从学年度师德考核优秀人员中评选出。

(2)推荐申报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星级)班主任、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骨干教师、名教师和特级教师等先进(优秀)人选的,原则上近三年师德考核必须达合格等次并至少1次优秀。

(3)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升、工资晋级等方面,师德考核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师德考核基本合格

1)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因师德失范行为受到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当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降低当年度绩效考核等次;

3)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当年度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岗位晋升、工资晋级、评奖评优等方面的资格。

3.师德考核不合格

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1.每位教师2024学年《上海市奉贤区师德专项考核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经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审定盖章后,归入《教师业务考绩档案(正本)》,形成教师业务、师德档案一体化管理。

2.学校制定本单位师德师风考核方案。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考评,全面、客观、公平、公开地评价每位教师的师德表现。

3.要切实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认真落实师德第一标准,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的首要条件和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师德考核工作完成后,《2024学年师德考核汇总表》于6月30日前报送教育局宣传科(511)

 

                                     奉贤区庄行学校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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