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奉贤区教育系统关于选拔年轻干部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为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加强干部后备队伍建设,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整体素质,以适应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开展选拔2020年度年轻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关于在实践中加快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奉委【2013】17号)精神,遵循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拓宽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注重实绩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大选拔力度,不拘一格选拔年轻干部。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基层单位推荐1名年轻干部人选,办学规模较大的单位可酌情增加推荐1-2名人选。
三、选拔的范围、方式和条件
(一)选拔的范围
各基层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二)选拔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基层单位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经过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人选名单。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正派,以身作则;
(2)师德师风优秀,教育教学技能出众,能勤学苦干;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能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勤奋务实,成绩显著;
(4)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担任相应职务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
2、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龄五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工作满60个月);
(4)有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一线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5)身体、心理健康。
四、选拔的步骤和时间
选拔工作分宣传发动、推(自)荐报名、组织审核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
基层单位公布年轻干部的选拔范围和条件。
2、推(自)荐报名阶段
采用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法。
3、基层单位讨论确定
基层单位召开班子视频会议研究讨论确定年轻干部人选, 填好推荐表,由各基层单位党(总)支部负责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关系到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年轻干部培养工作,要及时认真贯彻文件,宣传发动,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推(自)荐出来,接受组织挑选,之前已经申报人选不再推荐。
2、各基层单位要把年轻干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一条重要渠道,为他们创设一个为教育事业勇于体现自身价值、敢于参与竞争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等思想障碍,进一步拓宽视野、大胆选拔,开辟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的“快车道”。
3、各基层单位应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校内做好推荐工作。经集体研究后,填写《年轻干部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3月16日前交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4、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和培养提高,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5、区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挑选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或选派到相关岗位进行锻炼考察。
附:奉贤区教育系统年轻干部推荐表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0年3月6日
附件:
奉贤区教育系统年轻干部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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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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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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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照片(可电子版)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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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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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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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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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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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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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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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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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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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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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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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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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任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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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从高中开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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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表现情况及工作实绩 |
(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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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 |
党政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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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