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庄行学校开展2017年园丁奖评选方案

发布日期:2017-04-28 09:42:19   来源:庄行学校


 

 

根据奉贤区教育基金会《关于2017奉贤区园丁奖评选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教基金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开展市、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方案。

     一、奖励名额

学校在局下达的园丁奖指标内推荐获奖人选,明确推荐的奖项(市、区园丁奖)我校推荐名额:区2名(其中市1名)。

二、评选范围与对象

“上海市园丁奖”、“奉贤区园丁奖”评选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2017年“上海市园丁奖”和“奉贤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上海市园丁奖”和“奉贤区园丁奖”获得者,必须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敬业爱生,乐于奉献,追求卓越,能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坚持素质教育思想,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方面有显著成绩。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专业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实施绿色评价等方面进行实践,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在教材建设、教育技术应用、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经济效益,并积极推广和运用科研成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率作出显著成绩

4.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在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升上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原则、办法和奖励形式

评选坚持标准,按照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不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1、组织教职工学习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及《庄行学校开展2017年园丁奖评选方案》。

2、采取组推和群众互荐的方法进行推荐。

3、由学校党政班子讨论,并经教代会等额民主评议(得票数不低于出席代表数的2/3),确定学校拟推荐人选,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征求意见。

4、对通过公示的,由学校将推荐人选排序并说明推荐的奖项名称,然后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5、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四、工作要求

    1、通过评选引导教师挖掘身边的闪光点,引导教师爱生敬业,为人师表。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组长:凤才弟、洪玉龙

    组员:冯伟、沈红辉、何强、黄玲巧、何群花、周德辉、张建良、沈桂英、冯梅

    2、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3、评选奖励工作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青年教师倾斜。充分考虑长期从事教育和学生思想品德政治工作的班主任、任课教师等人员,并使之在推荐人选中占有一定比例,特别要注重表彰在落实课程教材改革任务,实施素质教育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教育教学取得明显成效的优秀教师。

    五、日程安排

    4月24日:召开教职工会议,宣传发动。

4月24日--4月26日:推荐产生初步候选人。

4月28日:召开领导小组、学校党政班子会,确定候选人。

    5月2日:召开教代会,产生正式推荐人选。

    5月2日--5月8日:将推荐人选材料在校内公示。

    5月10日:上报推荐人选材料。

   

分享到: